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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宸,男,汉族,北京市人,1929年生,1949年夏随“西北干部大队”进军大西北工作43年。1991年离休回京安置,离休前为绥德县政协主席。
离休后,他仍坚持在离休党支部和社区两个岗位上工作,现担任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街道离休党支部书记,该党支部曾被评为市、区、街“先进党支部”。2000年后,他在老干部“四就近”的推动下,进入社区服务,创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民主自治机制,先后两次被评为北京市老干部先进个人、北京市社区志愿者之星,并多次获得东城区、街“文明先进老干部”、“群众心中好党员”、“十佳老年人协会会长”等荣誉称号。
李永清,男,汉族,横山县人,1930年2月生,1947年7月参加工作,195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离休前为横山县石湾镇大水沟苗圃主任。
离休后,动员全家4年栽树4000多株,种柠条籽500多斤,打了12个燕窝坝,搞了500亩小流域治理,受到了省、市、县、乡表彰奖励,并被授予“模范离休干部”等荣誉称号。读书、练字、写文章是他每天必做的三件事,一生未进过学堂的他居然在年逾八旬之后写了《忆往昔》和《看今朝》两本书。听党的话,跟党走,是他从未改变的执着信念,共产党人的信仰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刘逢喜,男,汉族,山西临县人,1932年4月生,1949年8月参加工作,195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离休前为市物资局科长。
离休后,成为榆阳区医疗保健操辅导总站的带头人,先后牵头组织成立了世纪广场、老年公寓、东沙和顺雅苑小区医疗保健操扭秧歌辅导站。发表文章30多篇,在“跨过鸭绿江”全国征文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在“和谐杯”全国书法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在“中华世博杯”全国老年书法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获“中华兰亭杯”全国老年大学大赛金奖,部分作品入编“中华老年书画家作品精选”。
吕崇文,男,汉族,榆阳区人,1933年5月生,1949年6月参加工作,195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离休前为榆阳区财政局党总支书记。
离休后,担任榆阳区离休干部自管委员会主任,主动协助处理老干部提出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每年资助贫困学生1.1万元,已资助3年;积极向受灾地区群众捐款、捐物;引导和组织老同志参加书法、绘画、健身、秧歌、门球、象棋等活动。荣获榆阳区老龄办“榆阳区离休干部先进个人”。
叶应隆,男,汉族,横山县人,1933年7月生,1948年8月参加工作,195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离休前为子洲县武装部政委。
离休后,他积极协助落实了部分离休干部政治荣誉津贴费、护理费和遗属补助费、医药费。担任老干部支部书记以来,组织老干部举办知识竞赛活动,创办老干部学习园地10期。多次看望慰问年老体弱住院治病或卧床不起的老干部,积极为贫困户、贫困学生赠送衣服和学习用具,并动员老干部为受灾地区群众奉献爱心。组建了子洲县老干部艺术团,并为艺术团争取资金数十万元。
柳殿选,男,汉族,甘肃庄浪县人,1933年11月生,1949年9月参加工作,195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离休前为吴堡县直工委书记。
离休后,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老党员,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位老党员力所能及的事。积极组织和带动老干部们参加书画展、书法、象棋等各种活动,不断丰富老干部们的业余生活。生活中,主动调解邻里之间的矛盾,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冲突。
张光生,男,汉族,绥德县人,1935年8月生,1948年7月参加工作,194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离休前为绥德县剧团团长、书记。
离休后,先后为农村提供小剧本100多部。他创作的《七里铺》在榆林市现代戏汇演中获得了演出奖和剧本奖。《三十里铺》《七里铺》《韩世忠》《扶苏怨》《你看该谁去》上演后反响很强烈。《你看该谁去》大型现代戏荣获地区一等奖。《三十里铺》在陕西省艺术节汇演获得了17个奖项。小戏《梨花争春》和《投亲》两剧同时获得榆林市汇演剧本一等奖。《钉鞋记》在榆林市汇演获得奖励。
高锦常,男,汉族,吴堡县人,1932年11月生,1950年3月参加工作,197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休前为吴堡县交通局干部。
退休后,组建并担任居民小区第二活动中心管理员,积极组织老干部们参加象棋、扑克等活动,使第二活动中心成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娱乐活动场所。同时,通过积极劝导、多次沟通,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了一名离休干部的沿黄路折迁补偿问题。
李启修,男,汉族,清涧县人,1936年6月生,1955年7月参加工作,195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休前为清涧县高杰村镇教师。
退休后,尽管患有严重的脑贫血,但坚持每天义务打扫居民区附近的公共厕所和垃圾坑的卫生。每天早上6点起床,打扫厕所、垃圾坑,平时看到垃圾坑周围脏了就拿着扫帚再去清理,数十年如一日,无怨无悔。用县委、县政府奖励的5千元购买了学习用品,无偿捐赠给他曾经任教过的学校的孩子们。
李春美,女,汉族,神木县人,1941年2月生,1963年3月参加工作,196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休前为神木县科技局科技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退休后,她先后创办了神木县农业实用新技术研究所、神木县神木镇果蔬研究会、“庄稼医院”。10多年来,她的足迹遍布全县15个乡镇、200多个行政村,直接指导农户8000多户。她用专业知识解决农民朋友们的各种难题,并积极开展科普宣传,传授实用技术,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张炳贵,男,汉族,横山县人,1941年8月生,1958年8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休前为横山县水保局工程师。
退休后,承包了横山县赵石畔国营林场低产林面积300亩,开始了10年来改造低产林、建设果园的艰辛历程,先后投资了80多万元,栽植杏树4500株、红富士苹果500株、东北寒富苹果60株,嫁接新品种长富2号苹果3500株、大杏400株,还栽植桃树、梨树、枣树、葡萄树等。如今,300亩果园已开始大面积挂果,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显现。市、县多家媒体曾对他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多次报道,横山县委、县政府多次授予他“老有所为”奖励。
李海林,男,汉族,米脂县人,1942年1月生,1960年7月参加工作,197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休前为米脂县政协主席。
退休后,担任米脂县慈善协会会长、老体协会长。10多年来,春节慰问贫困家庭1670多户,募资150多万元资助632名大学生圆了大学梦,慰问贫困小学生3400多名,看望贫困老年人、环卫工1100多人次。2011年该慈善协会被评为“全市慈善事业做出贡献先进单位”,被市关工委、精神文明办评为“先进集体”。他所领导的县老体协,组织了门球、太极、秧歌、登山等8个分队,常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曾被评为“全省先进老体协”。
高治雄,男,汉族,定边县人,1944年9月生,1965年2月参加工作,197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休前为定边县法院副院长。
退休后,他创办了定边县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工作站,成为我市第一个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门法律服务公益单位。10年来,他为贫困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300人次,为特困妇女儿童等免费代写诉状和其他法律文书达211份。2011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先进个人”。
张满洋,男,汉族,府谷县人,1946年3月生,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7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休前为榆阳区政协主席。
退休后,担任榆阳区慈善协会会长,先后筹集善款2000多万元,为市一中迁建筹集资金3.67亿元。开展了以助学、助残、助医、助老、助困、助孤为主题的慈善救助项目,使1500多名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榆阳区慈善协会被省慈善协会评为“一元关爱”先进单位,荣获市慈善协会“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等荣誉。
卢秉忠,男,汉族,靖边县人,1946年生,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休前为靖边县农机局局长。
退休后,协助解决了该县万庄村50多户300多人的人畜饮水问题;打深井6眼,拉电2公里,安装50—80安的变压器两台,使大沙咀500亩荒沙荒地变成水浇地;建成树坪、坪庄两个大型抽水站,使得周边4000亩旱地变成水浇地;组织村民在万药山下造林200多亩;争取“村村通”电视设备163套;组织重修了大沙咀水库;用一年时间完成万庄村移民搬迁工程。
朱树森,男,汉族,清涧县人,1946年7月生,1966年8月参加工作,197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休前为清涧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退休后,为解决社区200多人的吃水问题,他四处奔跑、积极协调,历经几年,终于使社区居民用上了自来水。为了让社区居民用上充足电、安全电,他不辞劳苦、不计得失,放下家中一切事务,历时两个多月重新改造了社区电路。20多年来,一直义务修补社区雨水冲毁道路,清扫道路积雪。
刘济,男,汉族,府谷县人,1947年8月生,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休前为府谷县财政局副局长兼资金局局长、书记。
退休后,积极为老年事业建言献策,同其他老干部一起创办了府谷县太极协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表演、比赛活动,多次获得省、市、县各类荣誉称号。积极参与支部建设活动,组织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各类学习讨论活动,不断丰富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生活。
高信耀,男,汉族,佳县人,1947年10月生,1965年1月参加工作,197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休前为佳县烟草公司经理。
退休后,先后组织成立佳县老年秧歌队、佳县摄影协会、佳县老年协会,定期组织退休人员开展书法、摄影等文艺活动。成立佳县老年学会,并逐步协办基层老年学会,组织人员调研新形势下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制作完成“魅力佳县”宣传画册,多方征集佳县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民俗等各领域资料,对宣传魅力佳县做出了突出贡献。
傅官田,男,汉族,府谷县人,1953年11月生,1973年3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休前为府谷县第三中学书记。
退休后,组建了府谷县老干部业余文艺团,累计演出150余场次,观众达10万余人;创办了府谷县文艺创作协会,该协会创作文艺作品70多件,汇集成《文艺演出荟萃》,部分作品在《陕西老年报》《榆林日报》上发表。先后参与了《沧桑屐痕》《人生感悟》等书的编写工作,主编了《墙头教育志》,编撰了《府谷县常宗山真武庙志》。2009年至2012年连续几年被县委宣传部、文广局评为“先进个人”,其带领的团体被评为“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