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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由他人打伞、端茶杯,出行闯红灯……”这些以往见怪不怪的行为,今后在商州区将会被追究责任。
近日出台的《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对上述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据了解,这是全省最早出台的公职人员基本行为准则。
据悉,《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由商州区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社局联合制定。从政治行为规范、工作行为规范、文明礼仪规范、廉政行为规范四个方面对公职人员日常行为提出具体要求。
该《规范》共有7章31条。小到个人不穿着奇装异服,遵守交通规则,公务活动中不吸烟、不劝烟,不得由他人打伞、端茶杯;大到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集体、单位的荣誉和利益等方面,都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范。
为了使《规范》要求落到实处,商州区要求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对《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违反规范的行为,依照公职人员管理的要求,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追究党政纪责任,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从严处理。(实习记者白鹏飞 通讯员 张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