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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宋雨实习生郝丽雯)事发时间是9月23日下午6:30,西安228路公交车。
司机郭凯开车,从凤城九路出发,一路向南,终点站在公园南路。
正是晚高峰,车上人多。一路走走停停,到终点站时,郭凯对车厢进行例行检查,“在最后一排,看见一个手提袋,红色的。”
他拉开拉链,吃了一惊,“15000元现金和好多张银行卡、会员卡,还有一张身份证。”
开公交车6年,这样的事,郭凯倒是遇到过。他联系了所在车队,并将手提袋交到了调度站。
一般情况下,失主在公交车上丢失东西,可以向公安公交分局报警,如果发现及时,也可以先去调度站,再联系公交公司。
事发一小时后,调度站接到一位女士打来的电话。对方自称姓曹,在公交车上丢了东西。
问她丢了什么,曹女士说:“钱。”这钱,是她向朋友借来的,准备用来装修新房。
昨天一早,她赶到调度站,向记者讲起了事发时的情况。“我是在安仁坊上的车。”她说,当时车上人多,好不容易在倒数第二排,靠近窗口处找了个座位,然后开始玩手机。“就是在看微信朋友圈,临下车时接了个电话,把手提包的事彻底忘了。”
说完这话,她有些不好意思,“太丢人了,以后不能这么粗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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