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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画像
1644年,中国向何处去?4月25日,已在西安建立了大顺政权的李自成攻陷北京,明崇祯皇帝朱由检上吊;一周后,本已归顺大顺的吴三桂反戈一击,投降关外的大清,大顺皇帝李自成兵败山海关;6月5日,摄政王多尔衮率清兵入北京;同一天,史可法等在明朝实行双都制的留都南京,拥立朱由崧为监国,而后是为弘光皇帝。
吴三桂引清兵入关,被认为是造成李自成失败、明朝彻底灭亡的国家耻辱,可是在当时的残明人士史可法等人看来,却是大快人心的好事,因为清兵打败的人正是自己的仇敌李自成,因此,北京被清军占领他们并没有仇恨,反而要好好感谢清军。当时南明的国策就是一厢情愿地奉行“借虏平寇”,即借清兵剿灭李自成的大顺政权。这可谓“借刀杀人”。史可法是这一政策的发起者、支持者和执行者,他上书皇帝说:“但虏既能杀贼,即是为我复仇”,在自身存亡危险之际,史可法提出的对策是马上派遣使节带上财物去见顺治皇帝或者多尔衮,“灭寇在此一举”。当时有清醒者劝说,“如果只借助他人力量,如宋朝借金国灭辽,借元灭金,最后只是为虎添翼加速自己灭亡罢了。”史可法却听不进去了。首都不过陷落两个月,南明政权已决定偏安江南,以淮河为界,“坐山观虎斗”,不对清兵有丝毫触犯,以免无法进行和平谈判。
就实际来说,史可法并不是第一号人物,南明的大政方针并不能完全由他决定,但是从始至终史可法都和其他南明当权者一样鼠目寸光,推行愚蠢的对清和平政策。
此后近大半年的时间里,清军的军力一直是对付退到西北的李自成军,河北、山东、河南等华北地区处于群龙无首的力量空白区。史可法如派明军北上,收服中原如探囊取物。只可惜,华北在混乱中等待来的不是明军,而是休整好的清军。南明政权一直坚守“通好”政策,史可法作为军事首长则龟缩在扬州。史可法是和平时期的好官,有着纯正的人品和爱国心,但道德品德却无法转化为雄才大略和政治魄力。
1645年5月20日,在红衣大炮的轰击下,扬州城陷落。史可法被俘后遇难。6月16日,清军抵达南京,南明弘光皇帝逃窜,余下人员开城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