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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到2020年累计转移1000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城镇化水平达到62%。进城农民工将享受与城镇职工平等的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待遇,随迁家属能享受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参加中高考……
规模
大西安都市圈都市区人口2020年将达1280万
《规划》提出,将构建以大西安为核心,以西咸新区为引领,以陇海铁路和连霍高速沿线为横轴,以包茂高速沿线为纵轴,以陕北长城沿线、陕南十天高速沿线为两带,以京昆、福银、沪陕高速沿线为三条走廊,以宝鸡、榆林、汉中、渭南为四极的“一核两轴两带三走廊四极”的城镇群新格局。到2020年,大西安都市圈主城区建设面积将达850平方公里,都市区人口达1280万。
推进宝鸡、渭南、榆林、汉中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加快延安、安康、商洛建设50万人口以上的区域中心城市。稳步推进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结合移民搬迁实施“社区化新农村建设工程”。建设宝鸡-兴平、黄陵-延安-安塞、汉中盆地等十二个城乡一体化城镇带。
落户
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壁垒 全面推行人口居住证制度
省发改委副主任张文波介绍,我省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累计转移600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城镇化水平达到55%以上;到2020年累计转移100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2%。
为此,我省将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全面推行人口居住证制度。
省发改委规划处处长刘迎军说:“我们现在的城镇化人口向大城市流动,我们需要形成一个大城市、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我们提出未来吸纳人口的比例是这样的,大中城市吸纳40%左右,县城和重点镇吸纳30%、新型农村社区吸纳30%人口。按照这个比例,我们要控制大城市、特大城市的人口比例,西安是我省唯一的特大城市,综合考虑落户西安要设置条件,如农民工连续纳税额、社保缴纳年限、住房等方面要出台一些政策,控制大城市的落户。”此外,到2015年我省建成1000个左右标准化新型农村社区,2020年,30%的农村实现社区化,居住人口占农村人口的35%。
就学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流入地以公办学校为主
我省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农民工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免除其学杂费。流入地还要将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范围,逐步实现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
对农民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的,可给予适当补贴。
保障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保险逐步实现“一卡通”
《规划》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合理确定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鼓励农民工及早在城镇参保并连续参保。让他们与城镇职工平等地参加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在改善农民工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方面,不仅农民工本人,其随迁家属也会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享受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住房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 覆盖外来务工人员
住房保障渠道将拓宽,进城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将同等享有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租赁补贴等惠及农民工。
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集中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可在符合规定标准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
《规划》要求,要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政策和监管程序,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将新就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进城落户居民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实现23%的保障面。
土地
完善征地补偿办法 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规划》提出,3年内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例。
综合考虑土地的财产价值、就业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等因素,建立和完善多元补偿安置机制,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强化对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保障。
对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进城居住且不再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可给予合理补偿,所需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
交通
到2020年基本形成内联外达的快速铁路体系
《规划》提出,加强以西安为中心的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机场、水运、城市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内联外达的快速铁路体系;构建“两环三纵七横六辐射”高速公路网;建成延安、汉中和安康新机场,实施榆林机场改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