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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强县纪委调查,9月10号晚上,宁强县住建局局长闫亮和另外6人,在宁强县海韵音乐会所喝酒,与前来找人的县检察院干部杨雷发生打斗。
宁强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闫仲福:杨雷在里面喝茶喝酒,就说你们还在喝酒,闫亮听到这个话后说杨雷你滚出去,就因为这话发生冲突。
鉴于闫亮、杨雷的违纪行为,宁强县纪委决定,给予两人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撤销闫亮县住建局长职务,降为科员;杨雷行政降级,降为办事员。
宁强县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薛波: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干部作风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形象,情节恶劣。
据宁强县纪委认为,闫亮、杨雷等人违反禁令,在娱乐场所酗酒打斗,而宁强住建局副局长、建筑设计院院长等干部没有起到提醒和劝阻的作用,在群众当中造成恶劣影响,影响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声誉,因此除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外,都给予行政降级。
宁强县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薛波:对张启军等其余六名参与人员,也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县上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对闫亮等人的处理情况,给予了通报。
编辑:陶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