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通讯员 刘永利 韩雪娇)府谷县从8月25日开始至9月15日,对全县400余辆行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粘贴统一标识。
这些公务车标识粘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角,与社会车辆明显区分出来。标识上还印有监督、举报电话,府谷县纪检委全天候主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据了解,目前全县所有悬挂“蓝底白字”号牌的公务用车必须全部粘贴统一标识,如发现不张贴标识、瞒报公务车辆、蓄意损坏和销毁“公务用车”标识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纪检监察机关将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并予以通报曝光,同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