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韩城市景区管委会,各导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管理,强化导游人员年审考核工作,规范导游人员执业行为,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省旅游局决定对全省三年以上(2011年以前,含2011年,下同)未参加导游证年审的导游人员作出注销导游证(IC卡)的处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旅游局已在“省局政务网上”发布了“关于注销三年以上未年审导游证”的公告。
二、据统计,三年以上未年审导游人员人数不少,考虑注销工作的实际情况,省旅游局将对三年以上未参加导游证年审,并且愿意恢复导游证年审的导游人员集中安排一次导游证年审整顿、考试。考试合格者,可恢复参加正常年审;考试不合格者,将予以注销导游证(IC卡)。从2014年导游证年审开始,今后凡三年以上未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将直接注销其导游证(IC卡),省旅游局不再安排整顿考试工作。
三、请各地市旅游局和导服机构认真做好本地区三年以上未年审导游人员的摸底调查及相关的咨询、报名工作,报名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截止。各地市旅游局和导服机构于12月10前将报名情况汇总表传真至029-85261911,电子版发送至252759029@qq.com。
四、整顿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陕西省旅游局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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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