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从今日起至年底,市旅游局将联合市工商局对全市旅行社门市部管理进行整顿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其中,2014版旅游合同的使用情况亦为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4月,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
根据《旅游法》的要求,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增加了旅游者拒绝权、拒绝履行合同旅游者可要求旅行社支付一倍至三倍赔偿金等内容。合同约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义务,合同明确了旅行社不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
针对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情形,示范文本约定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市旅游局通知,陕西省旅游局、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14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已发至西安市旅游局旅游行业在线管理平台。各旅行社从《通知》下发之日起使用2014版旅游合同,2014年10月1日后旧版合同废止不再使用。
市旅游局要求,各旅行社要加强合同管理,实行专人管理,领取登记,作废回收,保证流向清晰,有效管理。旅游合同作为重要旅游团队资料,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要认真填写,附件完整,妥善保存。市旅游局将组织对各单位2014版旅游合同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