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合作商家鱼目混杂 消费者权益无保障
2014-9-12 7:56:0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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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记者 秦农)前日,一条关于在美团消费遭遇骗局的微博引起了大量博友的关注与转载。一时间,美团作为大型团购网站是否在合法诚信经营引起了消费者的质疑。
家住
西安市凤城二路的李女士反映称:其闺蜜在8月初,在美团网
西安站团购了位于龙首村宫园壹号的一家摄影店的写真套餐送给女儿琪琪(李女士的孩子)作为两周岁生日礼物,但李女士在消费的过程中得知这是一家黑影楼,店内没有张贴任何营业执照等可以证明其在合法经营的东西,店家服务态度也极其恶劣。记者见到李女士后,李女士疑惑不解的给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此次尴尬体验:“我始终不明白,美团作为一家每天都在网上进行大量团购购交易的网站,到底有没有什么部门监管,谁来保障网购消费者的权益?而且美团在给自己的会员提供这些商家的时候,是不是压根就没有什么要求,为什么这些黑店都能这么大量在美团交易?真心觉得团购很恐惧,现在想想都后怕!太糟糕了。”
针对李女士这一反映,记者点击了
西安很多大型的团购网站,特意关注了消费者对网购消费过程中的体验所做的评论,绝大多数消费者往往给差评是因为团购菜品的分量与品质缩水,客房环境差,图片与实体不符,商家服务差,消费纠纷维权找不着渠道等等团购的不愉快的体验。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网络交易投诉的频繁,以及网络违法经营案件的不断发生,
西安市工商局也及时制订了相应的《网络商品交易经营主体网上巡查工作指导意见》, 同时也加大了网络交易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力度。但是仍不可避免网购给消费者带来的风险,因此提醒各位消费者网购有风险,消费需谨慎。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团购网站经营者不得为无营业执照的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提供服务。
截止记者发稿前,得知李女士已将此事委托律师投诉到12315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美团客服也及时回复表示希望给李女士一些退费赠送代金券等补偿,同时影楼方面也给李女士做出了书面致歉信。
编辑:佳佳
编辑:秦人
关键词:美团合作商家鱼目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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