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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1日讯 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从文化部网站获悉,近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发布了《关于申报承办2015年公共文化示范性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拟建立公共文化示范性活动申报承办制度。《通知》对该制度进行了解释,即由公共文化司每年年中发布下一年度公共文化示范性活动项目和申报要求,由有意愿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进行申报,公共司经过评选后,选定符合要求的城市(厅局)作为活动承办地。《通知》对申报主体、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流程进行了相关规定。
《通知》同时公布了2015年公共文化示范性活动项目和内容,包括中国图书馆年会、中国文化馆年会、“永远的辉煌”——第十七届中国老年合唱节、第六届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等。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建立公共文化示范性活动申报承办制,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切实发挥公共文化示范性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带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强化文化主管部门的公共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