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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于昨天(9月11日)下午举行。
西部网讯(记者 王莹)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于昨天(9月11日)下午举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玮、朱静芝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主持。
研讨会上,来自陕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同层面和各个环节的六位代表,围绕人大工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基层代表:履职必备知识严重欠缺 感觉发言没底气
来自企业一线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曹晶说,当代表一年多来,履职中常常有一些问题困扰着他。“很多基层代表常年从事单一生产工作,对社会其他行业尤其是国家经济运行、财政预算和计划等方面的知识严重欠缺,特别是在‘两会’期间审议相关报告时感觉自己发言没底气、怕说错,所以不太敢说话,可是呢,又怕被人说自己是“哑巴代表”。
“代表一届任期五年,基层平时忙于工作,仅靠自我学习提高效果不明显,等到比较熟悉代表履职工作时,这届任期也快结束了。”曹晶建议,各级人大组织应进一步加强基层代表履职培训,尤其是在代表当选后的前一两年,可以邀请有经验的老代表做专题培训,教给新代表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乡镇农村代表履职误区较多 有些人仅把职务当荣誉
延安市黄陵县阿党镇人大主席王军武在实际工作中感受到,乡镇人大代表存在许多认识误区,部分乡镇对代表没有把“人大代表”作为一种职务来看待,而仅当作一种政治荣誉,认为自己在单位、在村里人品好,缺乏履职意识;有些代表认为“开开会、画画圈、举举手、鼓鼓掌”就算完成任务,轻视闭会期间代表的履职职责;部分农村代表缺乏灵活性,发言跑题或流于形式,代表活动的组织往往也是“一围一念一散”。
他说,以上这些问题都急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人大代表的履职水平和履职意识还有待提升。
建议针对区县人大制定质询罢免等刚性监督实施细则
西安市碑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左长民说,在县区一级,监督的形式基本上是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或者工作汇报、审查和批准计划和预算等程序性的监督,监督效果不明显,削弱了人大监督的权威。建议能够针对县区一级人大,制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质询、设定问题调查、罢免和撤职等刚性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
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应进一步完善立法公开
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韩永安说,长期以来地方立法为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实施、为地方发展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有利则争”、“无利则推”、“不利则阻”的不能全面反映公共利益的“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以及立法滞后、针对性系统性操作性不强等立法技术问题。
他认为,加强立法监督关键在于通过程序要求实现立法公正。一方面,建立完善立法过程中的包括立项、意见征集、听证论证、信息反馈、质询询问、审议表决在内的具体工作机制;另一方面,须进一步完善法律编撰和立法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机制,“对于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