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开放日 西安未央监管大队为在押人员提供援助
2014-9-11 9:13:0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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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记者 张洋 文/图)昨日是
西安市所有看守所的开放日,一大早,不少家属给在未央区看守所的亲友送来了衣服,在不远处的一个红帐篷下,公安未央分局监管大队和法律援助中心的民警和律师给前来给咨询的在押人员家属答疑解惑,并为符合条件的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看守所领导为在押人员答疑解惑 张洋摄
昨日,在未央看守所记者看到,前来咨询的人并不少。其中,樊某是未央区看守所里的一名在押人员,他自幼患小儿麻痹,双腿残疾,妻子离家出走,他一直靠开电动三轮车拉人维持生计。因所拉客人抢劫受到牵连被刑拘,刚进入看守所时候樊某还能慢慢行走,大概半年后双腿无法行走。樊某的父母还要照顾樊某的孩子,无法照顾他。在未央分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后,樊某主动申请,目前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已经给樊某指派了律师为其辩护。
据未央分局监管大队大队长陈建斌介绍,自今年8月25日
西安市公安局出台便民利民六类30项举措以来,这是第一次全
西安市各区县看守所进行的集中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在此之前,未央监管大队已经为25名在押人员提供过法律援助。
那么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陈建斌介绍,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编辑:佳佳
编辑:秦人
关键词:开放日 看守所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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