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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走出“莲湖节奏”

2014-9-11 7:53:00  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进入论坛

这里,曾经为丝绸之路的起点,伴随着摇曳的驼铃声,各路商贾云集,见证过这里的繁华;穿过历史的尘烟,古迹尚存,繁华依旧,如今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城区,西安市莲湖区在转型发展、改革创新、服务民生中不断实现新的跨越。

在这块涌动着无限生机和创造活力的土地上,莲湖区趁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把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依法行政摆上了新的政治高度,一路高歌猛进,深入推进落实,“一个中心三级网络”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框架逐渐显现出强大活力。

推新策,法律服务“必需品”政府“埋单”

在一个骄阳似火的上午,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却是凉爽如春,9名西安某酒店员工脸上洋溢着笑容,手中拿着调解协议书有秩序地领取企业所欠缴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感谢法律服务中心,没想到让酒店为我们补缴‘三金’很快就实现了。”一位员工激动地说。

事情回溯到几天之前,法律服务中心异常的“热闹”,“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前,大家你一言我一句。经过详细询问了解,原来这些人都是西安某酒店的员工,因企业十年未给员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金,所以想申请法律援助。很快,经过莲湖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随着酒店与员工间纠纷的解决,莲湖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也再一次实现了完美的工作对接。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基本”和“公共”两大特征,决定了服务的“埋单人”应该是政府。为此,莲湖区委、区政府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

莲湖区整合司法行政资源,于去年11月率先在全省建成“一厅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社区矫正、法制宣传7个方面功能全部纳入大厅,设立7个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各类申请,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代书和合同审查业务;设置3大延伸服务板块,办理诉讼、非诉讼、公证案件。

走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预防纠纷找公正,化解纠纷找调解,法律服务找律师,弱势维权找法援”的宣传标语温暖而醒目。“只要是法律问题,在这个中心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莲湖区司法局局长李波说,中心实行“一厅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原本过程复杂、多头办理的事项,现在仅在一个大厅就能完成所有办理环节。比如,在人民调解案件中,一方当事人需申请法律援助,可由人民调解窗口直接转交法律援助窗口;原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会职工调解、人民调节、法律援助等分属不同部门,在不同地方,群众时常无所适从,而现在进一个门就能寻求到合适的法律帮助。

“服务不仅要便捷,还要高效”,法律服务中心引入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作业,还推出预约、上门、延时、心理咨询等特色服务。截至目前,中心已免费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1081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50件,指导调解纠纷2231件,现场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46件。

接地气,三级网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

2012年,莲湖区基投公司拟对一项目投资2000万元,经过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审议后认为风险太大,不宜投资,因为法律顾问没通过,常委会对之也进行了否决,最后这个项目果真成了赔钱的项目。

如今在莲湖区,任何事不再是党委、政府一把手说了就算,任何决策都有一套科学的程序,“程序比实体更重要,依法行政、依程序行政既科学有效,又保护干部”,这已经成为全区上下的共识。“各级党委、政府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出台重大事项,做重大决策前,由过去的被动到主动要求法律顾问团进行规范研判。”这是李波当了多年司法局长的最大感触。

莲湖区组织35名法律专家成立了区政府、重点项目和信访案件法律顾问团,建立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论证把关制度。自去年11月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法律顾问团参加区政府专题会议65人次,参加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发展论证会32人次,审查规范性文件、合同36份,出具法律意见书31份,避免经济损失约2.9亿元。

莲湖还在区级部门建立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网络向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延伸。区级32个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区属国有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审批、融资贷款、协议签订等法律咨询,近五年累计避免经济损失约13亿元,累计为141个重点项目开展评估和可行性论证,为涉访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85份、代理涉访案件129起。

除了在区政府、区级部门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莲湖区把法律服务机构、司法人员、服务内容下沉,在街道一级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社区一级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5分钟法律服务圈逐步形成。

家住红庙坡86岁的张老太就是受益者之一。张老太儿子亡故名下有两套房子,都被两个孙女占去,老太太没了份儿,找到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社区随即联系法律服务中心,中心最终指派律师为老太太争取到应有的份额。老太太抹着眼泪说:“两个孙女对我不好,感谢政府为我讨了份公道。”

如今,莲湖形成区、部门,街道,社区三级法律服务网络,覆盖全区的法律服务组织体系已经建成。通过向全区134个社区派驻执业律师,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法律讲座,群众不出社区就能享受面对面的贴心服务。

融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助力社会治理

作为西安市的主城区,莲湖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比较突出,但是在城市治理中,莲湖区城管却有为有位,得心应手,从未发生一起摊贩城管发生冲突的重大事件,这就在于莲湖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

针对可能出现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莲湖区在城管执法中建立严格的标准化执法,“检查权、调查权、处罚权、强制权”相互分离、相互监督机制,梳理行政执法标准25项,明确处罚依据,限定处罚标准,最大限度减少了执法主体的随意性。

莲湖区引入司法公证服务城管执法制度,在全国首家建立城管执法公证室,公证员对城管执法过程中的文书送达、现场监督、财产清点、事实保全等特定环节进行证据保全,既监督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又提供执法证据,不仅保护了被执法者,也保护了执法者,使执法者处理违法问题敢作敢为。

说起城管执法,在西大街占道被处罚过的商户张师傅心服口服,“执法公平公正,有理有节,违法过程有全程记录,查扣物品有公正人员在场,如不执行就会进入司法程序,我们无话可说。”

不仅在城管执法,莲湖区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用法律服务助力社会治理,法律服务还逐步介入质监局、人社局、中小企业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文书送达、违法证据保全、扣押财产物品清点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等各个环节,全区55个部门编制各类管理服务标准377件,在全国率先建立交通事故处理提存保证金公证制度,创立市容环卫标准化管理项目并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莲湖区以公共法律服务破解社会管理难题,以标准化执法促进行政执法规范高效,通过嵌入式司法服务,将法律服务有机嵌入区域社会治理平台,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创新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莲湖实践”正越走越生动。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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