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县出台《旅游包机、专列、自驾游团队及招徕大型旅游团来我县的旅游企业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县内达标的旅游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包机、专列、团队均有奖
《办法》规定,组织境外旅游者以洲际包机形式来我县旅游,停留时间达1晚2天以上,每架次达100人以上,奖励8万元;200人以上,奖励15万元。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包机每架次达100人以上,停留时间达1晚2天以上,每架次奖励5万元;200人以上,奖励10万元。组织国内旅游者以包机形式来我县旅游,停留时间达1晚2天以上,每架次达100人以上,奖励3万元;200人以上,奖励6万元。
旅行社组织旅游者以火车专列形式来我县旅游,停留时间累计达1晚2天以上,每趟专列300人以上,奖励3万元;500人以上,奖励6万元。
一次性组织自驾游团队,停留时间累计达1晚2天的,超50辆每车奖励100元,超100辆每车奖励150元,超150辆每车奖励200元,超200辆每车奖励300元。
一次性组织境内、外旅游者,停留时间累计达1晚2天的,300人以上奖励5000元,500人以上奖励1万元,800人以上奖励2万元。
申请奖励需提前申报
据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奖励资金每年申请一次,并实行预申报制度。
符合申请奖励资金的旅游企业,要在该团合同签订之后旅游团未来之前向县旅指委办公室及时汇报旅游团相关资料信息,由县旅指委抽调相关人员对组团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此外,对弄虚作假的旅游企业,将收回奖励资金,并禁止其五年内申报此项奖励及取消当年度所有涉旅奖励。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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