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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项举措推进法律援助惠民行动

2014-9-1 10:51:00  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进入论坛

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王辉)陕西省司法厅以满足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需求为目标,以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为主线,创新十项措施,强力推进法律援助这一政府民生工程,努力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一是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受援范围逐步从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不断向农民工、城市困难职工、低保人群等低收入人群扩展,将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推进法律援助全面介入侦查、起诉、审判阶段,依法维护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二是配备办案车辆,开展巡回服务。省级财政投入800余万元为全省117个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了法律援助办案车辆,深入村组、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现场案件受理。

三是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工伤等法律援助案件不再审查其经济状况,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建立跨地区协助机制,与全国50多个城市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异地协助机制。

四是开通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在全省117个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值班室,派驻执业律师接听群众热线,为当事人提供远程法律服务,让困难群体不出家门就可以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

五是推行法律援助网格化管理。构建“法援中心——街道、部门、社团——社区(村)”三级网格组织体系,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服务团队,将区域内的空巢老人、残疾人、低保家庭、流动人口等潜在的法律援助服务对象纳入信息资料库,全面掌握实情,及时反映民情,迅速解决问题,有效化解矛盾。

六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依托妇联、老龄委、残联、工会、共青团等社团组织建立工作站,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监狱、戒毒所、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人民调解组织、社区、村组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做到一镇(街道)一站,一村(社区)一员(一名联络员),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七是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网上自助申请。针对行动不便老年人、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开通全省法律援助信息平台,老百姓上网即可进行法律援助咨询和申请。

八是推行办案点援助制。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由受援人根据民事、刑事案件类型,选择具有专长的律师提供点对点服务。

九是实行年度质量检查考评。制定了《陕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核评估办法》,从适用范围、评查内容、评查标准、质量分级和评查方法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使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有章可循。履行监管职责,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建立动态监督机制,根据司法办案人员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的反馈意见,建立律师考评制度。实行案件质量考核与补贴发放挂钩。

十是开展案件回访活动。对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进行电话抽查、实地回访,了解办案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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