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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提升机动车检验率,有效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采取“五项措施”,在辖区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提高机动车检验率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夯实管理基础。为了提高审验率,该中队成立提高机动车检验率专项领导工作组,由中队长李青任组长,指导员乔润江任副组长,中队其他领导、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中队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统计、上报等工作。
二是规范执勤执法,确保执法效果。该中队在路面执勤及窗口服务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做到严格管理与文明执法相结合。同时要强化安全防护,避免因执勤执法不规范而引发交通事故或民警人身安全事故。
三是完善基础台帐,强化督导落实。一是完善登记。在查扣逾期未检机动车时,要逐车登记,特别是对摩托车、小型汽车有效期止、是否审验要详实登记。二是强制注销。要对辖区内逾期检验(报废)和临界检验的“五类车”信息进行一次摸排,并将摸排出的信息及时传递到其他中队,为其他中队开展专项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对属于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五类车”,要及时依法进行强制注销。三是规范数据信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办理业务时,要逐一采集、核实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的联系方式和地址等信息,备案信息有变化的,要及时补录、更新相关信息,避免产生不完整和无效数据,影响整体工作推进。
四是加强告知力度,落实主体责任。一是逐车告知。要按属地原则,摸排出的车辆和所有人信息,组织专人对逾期未检验(报废)的机动车进行逐车告知,督促其尽快补办年检或报废手续。对机动车已经卖出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要通过原机动车所有人联系到实际所有人,通知、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并对机动车进行检验。二是提前告知。在对逾期未检车辆逐车告知的基础上,还要向临界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进行提前告知。三是要深入到辖区的重点单位、客货运企业,监督运输企业、单位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及驾驶人的日常管理,督促其向临界检验的客货运所有人、驾驶人书面告知或信息提示。
五是营造宣传氛围,形成高压态势。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按期参加车辆检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让车主及驾驶人明白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上路行驶,不仅违法要受到处罚,而且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自身权益也不能得到保障,不断提高车主及驾驶人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依托各交通安全检查站、执勤点,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力度,有效落实路面管控,加大对各类机动车检查力度和密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逾期未检车辆,在现场对车辆进行拍照,造册登记,强制引导车辆到最近的机动车检测站进行检测,不参加检测的不予放行。
截止目前:共查扣未检验机动车189辆,其中摩托车64辆,督促检验车辆171辆。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各类机动车检验率,力争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全县大、中型客货车定期检验率达到90%以上,摩托车定期检验率达到70%以上,其他机动车定期检验率达到95%。
实习编辑:梁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