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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民间野导、零负团费、强迫购物、诱骗游客等旅行社违规行为,一直以来严重影响了旅行体验,饱受游客诟病。自《旅游法》实施以来,湘潭县旅游部门积极作为,率先开展旅游执法整治行动,使旅游监督体系逐步走向完善。
8月1日,县旅游局组织县域各旅行社、分社(分公司)、服务网点负责人,召开旅行社专项执法检查第一阶段情况通报暨工作部署会。县旅游局负责人针对此次行动中发现的21起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进行逐一通报和点评,并结合全县“打非治违”、“百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
在7月7日至21日期间,县旅游局联合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开展了旅行社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的执法检查。此次活动共出动检查人员21人次,检查旅行社2家、旅行社分公司和分社9家、旅行社服务网点2家。通过检查,共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21条。其中,涉嫌虚假宣传的10条,涉嫌旅游合同签订及合同存档不规范的1条,涉嫌超范围经营的2条,涉嫌零负团费广告宣传的6条,涉嫌开办分支机构未及时备案2条。
截至通报会召开,大多数旅行社已按照检查要求进行了整改落实。例如,对展台上的广告宣传单进行严格审核,不合格的销毁,合格的都加盖了旅行社广告宣传章;多数旅行社门店招牌基本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完善,加上了“分社”或“分公司”和经营许可证号码;少数几家未全面完成备案的按程序办理了备案登记。各旅行社负责人纷纷表态,一定会加强学习交流,严守法律法规,更好地履行职能,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会上,市旅游局相关责任人对自《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率先开展旅游执法整治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行动部署严密,检查内容全面,并对我县逐步完善旅游监管体系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他希望,各旅行社能切实履行好《旅游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能严格执法检查,开好局、起好步,确保文明、安全的旅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