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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李燕萍 通讯员 刘良芬)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公益事业发展,7月26日,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批准设立了“陕西省119消防奖”,并出台《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实施办法》。首届“陕西省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于8月1日起至9月10日期间举行。
《实施办法》规定,119消防奖每两年表彰一次,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0名。评选对象和范围:陕西省境内依法注册(登记)或主要事迹在陕西省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在陕西省籍公民或主要事迹在陕西省境内的中国公民。
消防奖评选条件:获得119消防奖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集体成员和个人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积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榜样示范作用明显。获得119消防奖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积极参与火灾扑救或抢险救援,避免重大损失,有重要贡献;二是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成绩突出;三是积极投身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四是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五是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有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