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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应该全面出击,将不法旅行社、非法购物点、黑导各个击破,摧毁强制消费过程中的利益链条,才能从根本上堵死以坑害游客谋取利益的不法之路。
□ 侯坤
高先生等19 名游客去泰国感受佛教文化,却在途中遭遇导游提出的自费项目加价,游客拒绝后被扔在郊外5个小时。无奈之下,他们只好求助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才顺利返回宾馆。
事件中的强制消费问题由来已久,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旅游法,加大了对强制消费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这一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此次19名中国游客因拒绝强制消费,在泰国被扔郊外的事件再一次提醒我们,强制消费的现象并未彻底根除,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严防其死灰复燃。
去年年底,国家旅游局发出通知,允许旅行社在不影响旅游者行程安排前提下,与旅游者达成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但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这被部分居心不良的旅行社和导游拿来充当允许强制消费的“挡箭牌”,这显然是对政策法规的恶意曲解。
通知仅仅是允许旅游活动中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等,至于游客买不买、买多少,则完全遵照自愿平等原则,即便是事先约定的购物消费,也应在旅游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自愿购物与强制消费有天壤之别,以此为由进行强制消费,无疑是在偷换概念,是为强制消费寻找借口。
从此次事件看,涉事导游的行为明显是强制游客消费,且事先无书面合同约定,有违旅游法和通知的精神。至于组织本次旅游的旅行社推说导游为外聘,则更多的是狡辩,完全不能洗清其相关责任,该旅行社必须对游客做出补偿并致歉。
目前看来,强制消费的推动者和利益方有三:旅行社、购物点和导游。三者看似各自为政,实则相互关联,利益盘根错节。在游客被强制消费的过程中,三方都能收获各自的利益,只有游客吃亏。正是由于三方的利益均沾,保证了强制消费链条的通畅,也导致了强制消费现象的屡禁不止。
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全面出击,将不法旅行社、非法购物点、黑导各个击破,摧毁强制消费过程中的利益链条,从根本上堵死这条以坑害游客谋取利益的不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