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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8月1日起,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关于重新核定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咸阳市将执行新的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政策。
根据最新收费标准显示,汽车类考试费每人次52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每人次6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每人次30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每人次160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考试费每人次26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每人次6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每人次12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每人次80元。以上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免费补考一次。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因科目二、科目三补考仍不合格,按规定重新申请考试的,考试费按相应科目收费标准的80%收取。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补考不再收费。
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的执收单位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费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向考试学员以任何名目收取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费用。(记者 沈广睿 实习生 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