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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六师芳草湖垦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养鸽子引发的邻里纠纷。
家住芳草湖农场的于阳和郑朋住在同一栋楼同一个单元,于阳在5 楼,郑朋在6 楼,两家相处得一直很融洽。
今年1 月,郑朋在楼顶私自搭建了一个鸽子棚。今年5 月,于阳生病住进了医院,经医生确诊为隐球菌肺炎。于阳通过查询医学资料,得知鸽粪是人类隐球菌病的最主要传染源。
为了有个健康的生活环境,于阳多次找到郑朋,希望他停止养鸽,但遭到郑朋的拒绝。病愈后的于阳一纸诉状将郑朋告上芳草湖垦区法院,要求他拆除鸽棚,停止饲养鸽子。面对诉讼,郑朋依然认为:“我在楼顶养鸽子,并没有侵害到他人利益。于阳患病和我养鸽子无关。”
法官审理认为,邻居之间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影响相邻方的合法权益。于阳虽经过治疗已病愈,但如果不改变生活环境,很有可能再次感染。同时,郑朋养鸽可能危及其他居民的健康。所以,于阳要求郑鹏拆除鸽子棚、停止养鸽的诉讼诉求,法院给予支持。(通讯员 王志红 张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