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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他能徒手爬十几层楼,这确实是好身手。可惜这是一个飞贼。进屋偷完东西后,他还能夹着被盗物品,再原路爬下楼、返回到自己租房去!
虽然这种攀爬的本领让办案民警也挺佩服,但犯了法还是要新账老账一起算的——昨天,23岁的辽宁人姜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余杭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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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高小偷就不会光顾?大错特错!
真飞贼啊!他徒手爬进17楼窗户
他住12楼,下到7楼上到17楼,他都爬进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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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下午,杭州余杭区东湖街道一小区的业主代小姐去临平派出所,报一出离奇窃案。她在家时,放在客厅里的钱包和1只手机被盗了。
代小姐告诉民警,这桩窃案的蹊跷之处是:房门都是锁好的,而且没有撬过的痕迹;她家住在14楼,窗户离地面有近40米。难道小偷是飞上来偷东西的?被盗现金只有90元,她并不纠结这笔钱,而是想弄清楚,小偷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民警大忙一阵,然后告诉她现场勘查结论:小偷就是“飞”上来的!你遇到了能飞檐走壁的江洋大盗啦!
“爬这么高的地方?爬进窗户来偷东西,小偷不怕摔死啊?”代小姐听到后倒吸了一口凉气!
8月13日晚,办案民警正在调查此案,住在同一个单元里的张先生也来派出所报案,说他家昨晚被小偷光顾了,被偷了1台笔记本电脑、1只手机和1块手表。
民警再次通过现场痕迹分析,确定2起案件系同一人所为。根据调看小区内外及周边监控,并没发现可疑人员进出。
难道贼也住在这个小区里?说不定就住在这个单元楼里?
这个大胆想象震惊了民警自己和住户们。
这还真是事实!
通过细致调查和访问排摸,警方锁定租在同一幢单元楼12楼的住户姜某,可能有重大作案嫌疑。
姜某身高一米八,身材健硕、肌肉结实,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型男啊!被请到派出所以后,他倒是很爽快地来了个竹筒倒豆子!全都说了。
都是他干的。
姜某承认,从8月12日至8月14日,连续3个凌晨,爬了4次楼,偷了2户人家。
8月13日凌晨,姜从14层张先生家中偷得笔记本电脑之后,开机想上网玩玩,却发现忘了偷电源线。当天深夜,他趁张先生还没回家,故伎重施,又爬进14楼去,偷来了电源线。这么高的地方,普通人想想都会害怕,姜某究竟是怎么爬上去的呢?
他说:从小就喜欢爬树,平时经常锻炼身体,去年还在健身房练过一年。
据调查,姜某本来在KTV上班,工资也比较高,后来由于KTV生意不景气,工资越发越低,3个月前,他索性辞职不干了,住在他姐姐租的房子里。这三个月来,积蓄全都花完了,哪里去弄点钱成了当务之急。
姜某一着急,就开始半夜里爬墙了。他住在12楼,下到7楼,上到17楼,他都爬进去过。
哎哟读者们,你看,不管住几楼,是不是都得关好窗才能防贼啊!(本报记者 陈雷 本报通讯员 金炯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