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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黄某园在KTV中翻跟头时因未抓稳横木失手摔下,抢救无效死亡,事后黄某园家属将涉事牡丹酒店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一案情,判决酒店承担10%责任,赔偿其家人9.3万元。
2012年5月1日晚上,黄某园到牡丹酒店经营的卡拉OK芙蓉房包厢内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期间,有人看到包厢内的天花板较低,并有横木可以抓握,于是有人伸手抓住横木做翻转、引体向上的动作。死者黄某园也学着做引体向上的动作,但因未抓稳横木失手摔下,头部着地,造成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朋友本以为没事,就把他抱起来放到沙发上躺着,后见情况恶化就将其送至坦洲医院,后转往珠海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2012年5月2日死亡。
法院认为,作为经营卡拉OK的牡丹酒店是属于娱乐服务性质的企业,在其一至三楼虽张贴有安全警示,但在包厢门外有工作人员的情况下,黄某园等人伸手抓住横木做翻转、引体向上的动作时其工作人员未采取制止或劝阻的措施,导致黄某园摔死。牡丹酒店负有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应对本案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再加上家属的精神损失费3万元,合计98535.7元。 (记者/王子威 实习生/邱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