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藏族地区旅游禁忌
2014-8-21 8:41:0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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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在独特的社会生活环境中,他们形成了一套独有的风俗和禁忌习惯。这些禁忌很多,像一部不成文的法律,约束着人们的日常行为。因此到藏族地区旅游,入乡随俗就显得尤为重要。
1. 藏族人绝对禁吃驴、马肉和狗肉,有些地区也不吃鱼肉;
2. 敬酒时,客人须先用无名指蘸一点酒弹向空中,连续三次,以示祭天,地和祖先,接着轻轻呷一口,主人会及时添满,再喝一口再添满,连喝三口,至第四次添满时,必须一饮而尽;
3.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出响;
4. 喝酥油茶时,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才能接过来喝;
5. 禁忌在别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
6. 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
7.不得跨越法器,火盆;
8. 经筒,经轮不得逆转;
9. 忌讳别人用手触摸头顶。
10.面见僧人最好的礼节是双手合十,微微低头,不要握手、拥抱;
11.与喇嘛交谈,最好避免提免提及钉戮、婚配等,也不要随意打听食用腥荤之类的事情
12. 在寺庙里面不要大声喧哗或乱动乱摸,如遇上佛事活动,最好静立默视或悄然离开
13.不得踩踏经幡,不随意触摸有关宗教的任何东西;
14.宗教人士忌杀生,特别是禁止僧尼和佛教信徒杀生,也不能在他们面前杀一切有生命之物。
15.遇到寺院刻有经文的石堆、佛塔等宗教设施时,要从左向右绕行;但到苯教寺院时则要反转。
16.进入寺院,须经寺院管理喇嘛的同意,进庙时忌吃大蒜、忌戴帽子、忌吸烟、忌摸佛像包括其他宗教用具、忌翻经书、忌敲钟鼓。
17.忌讳用写(印)有经文的纸张做手纸或擦东西。
18.忌讳跨越僧人座位、用具、衣物和各种法器,不能跨越佛像佛经,更不能将上述东西当坐垫来坐。
19.忌讳用手指去指佛像、唐卡、经书和壁画,要用手掌向上平指以示敬意。
20.不能跨过或踩在别人的衣服上,也不能把自己的衣物放在别人的衣服上,更不能从人身上跨过去。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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