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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横山县在减收民办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保教费、杂费和学费的基础上,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对全县民办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就读的横山籍幼儿和学生实行全部免收保教费、杂费和学费,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对接受高中教育段的学生免收教科书费、教辅资料费、住宿费,其他县户籍就读的幼儿和学生以择园择校对待。
测算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每年年初,教育部门提出保教费、杂费、学费资金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下达;教科书费、教辅资料费由财政部门依据财政资金管理相关办法,按省上核定的价格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学校寄宿生住宿费按实际住宿人数补助相关学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平均新增补助1100元/生•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1﹣2年级杂费800元/生•年、3﹣6年级杂费1000元/生•年、7﹣9年级杂费1800元/生•年,民办高中学校学费2400元/生•年。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住宿费400元/生•年;高中教育学校寄宿生寄宿费560元/生•年;教科书费及教辅资料费高一年级1500元/生•年,高二年级1100元/生•年,高三年级600元/生•年。
此次全县实行学前教育至高中教育十五年免费教育,是县委、县政府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也是一项惠及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进一步深化教育经费体制改革,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使在民办幼儿园、学校就读的幼儿和学生与公办幼儿园、学校就读幼儿和学生享受平等教育。
实习编辑:梁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