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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模作样拿本教材,跟门卫说是学校新来的老师,混进学校,然后找个无人的教室伸出贼手。这个辗转宁波各个学校的窃贼,昨天被海曙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今年4月下旬,鄞州警方接到辖区某中学学生的报案,说放在教室里的财物失窃了。5月上旬,江东、海曙也连续接到类似报警。
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这几起盗窃案的窃贼为同一人,作案手法很简单,趁学生上室外课,教室里无人时,溜进去实施盗窃。
5月13日下午,这个窃贼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海曙某中学时,被安保人员抓获。
窃贼赵某,三十出头,大学文化,无业游民。说起作案动机,赵某说是因为“学生的钱太好偷了”。他说,看到过学生花钱,大手大脚的,都“不差钱”。后来他混进学校,又发现学生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去上室外课时,书包、钱包就随意放在教室,课桌也不能上锁,偷起来很是方便。
碰到学校安保严格的,赵某就手里拿本教材,说自己是新来的老师,或说自己是家长,想咨询一下学校招生等相关事宜;遇到要求出示身份证登记的,他就假装忘了带证件,随便写串数字填个假名字。混进学校后,他就在教学楼里晃荡,看哪个教室没人就进去翻包。
就这样,赵某辗转宁波各个中学,4次共窃得600余元人民币、2100余元港币。
赵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办案人员还是想提醒一句:学生平时不要随身携带大额现金,如果因生活需要必须随带现金,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要给贼人留下机会。
本报通讯员 陶琪姜 马俊
本报记者 周文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