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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口怎么对待?

2014-8-18 6:59:00  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进入论坛

城乡户籍管理制度,自20世纪50年代引入户口系统后,逐渐演变为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改革开放后,国家开始逐渐放开人口流动限制政策,之后,数以亿计的农民离开农田,到工厂、建筑工地、饭店等行业务工,为经济社会的繁荣和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农民工”自此成为一个路人皆知的词汇。

农民进城务工,或许只是为了养家糊口,或许是为了供孩子上学,也或许是想为年迈的父母多凑一些医药费。然而,因为一纸户籍,为社会默默奉献的“农民工”们,却承担着更多的压力和负担,很难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福利和待遇,成千上万的子女被留在乡下,由老人抚养,难以获得教育。

对此,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社会学专家石英建议说,目前的户籍歧视十分严重,农民工在称谓上本身就是一个不公正的代名词,要实现公平首先就要消除户籍歧视的心理,城里人不应再戴着某种有色眼镜看待农村人口,要恢复农村人口应有的尊严。

《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公布,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对于这项政策,采访中,很多进城务工者这样告诉记者:实行这样的政策,是不是就要收了我们的土地啊,如果是这样,那我们也许不会选择转为非农业户口。

进城务工者有这样的担心不无道理,在鼓励农民进城的实践中,很多地方提出了农民落户到城市社区,一个条件就是要把自己的宅基地、承包地等通过赎买等方式交给当地的村民小组或村集体。

对于进城务工者这样的担忧,《意见》进一步提出,如果农民进城的话,可以继续保有自己承包地的权利、宅基地的权利,还有在集体经济分红的权利。对此,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所所长王建康评价认为,这次户籍改革不以放弃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等为前提,不仅保护了农村人口的权利,也打破了城乡二元分割状态,既恢复了户口登记功能和居住地管理制度,也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目标和方向。

王健康提出,下一步,还应整顿和完善政府的就业组织和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强化对农村务工人口的就业信息和培训服务,保证农村人口就业的正式渠道的廉洁高效,尽可能使其成为其就业的主导途径。另外,要建立强制性的、规范的、适合村进城务工人口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平等。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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