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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在府谷县人民政府了解到,从即日起至9月6日,府谷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经济适用住房申报工作,本次销售的住房位于新区综合服务区,共804套,销售以60㎡为标准,其中60㎡以内(含60㎡)按基准价2600元/㎡计算,60㎡以外的部分按基准价4900元/㎡计算。
据了解,此次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对象要求是2011年1月1日前登记的府谷县城镇和集镇非农业户口的已婚人员或2011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已婚人员(包括县级和县级以上统一安排的公益性岗位、大学生村官、见习生等),且在县城无房或现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5㎡,属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
申报经济适用住房要求申请人提供家庭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和由县房产管理机构提供的家庭现有房屋产权证明,凡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租赁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此次所售经济适用住房。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