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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济南天下第一泉风景区管理的通告》,明确禁止在景区湖泊、泉池、护城河等水域内游泳、洗涮衣物、垂钓、撒网、捕捉伤害鸟禽等。《通告》一经发布引起市民广泛关注,13日,有市民建议72名泉都应纳入保护范围。
13日中午,记者来到护城河琵琶泉附近,只见一位中年妇女正在努力地搓着盆里的衣服,随后她将盆里的洗衣粉泡沫倒进河里,继续从河里取水洗衣。在不远处,一对情侣坐在河边石头上,女孩把脚泡在水里,随后又把鞋脱下来放到河里冲洗。随后,记者走访发现,在护城河内游泳、钓鱼、涮拖把的人仍不少。
自今年6月下旬起,市文明办、公安、城管、园林等四部门在护城河及周边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对在泉池内游泳的市民依法进行了处罚。此次市政府发布的公告将禁游范围扩大到了护城河、大明湖,禁止范围也不止是游泳,还包括垂钓、洗涮衣服等。
据了解,2005年颁布的《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规定:公共场所的泉池内游泳、洗涮衣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由于《条例》规定只涵盖了泉池,虽然在护城河游泳、洗衣、垂钓的人也不少,却因没有相关法规依据而无法进行处罚。经过前期整治行动,泉池游泳的情况有所改善,但因处罚力度太轻而执法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也日渐凸显,修改《条例》的呼声一直不断。
13日,身为律师的市人大代表傅强表示,《通告》的发布意味着《条例》修改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他说:“要保证通告的执行效果,必须将之上升到法律层面。”他还认为,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72名泉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泉水是济南的灵魂,我们不仅要爱泉、护泉,更要想尽办法救泉。相关法规的保护范围能否进一步扩大,涵盖72名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