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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吕贵民)8月13日,记者从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党杨锋,因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日前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8月10日,党杨锋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并移送起诉。
据了解,8月4日23时许,党杨锋以工作为由,开车将一名未婚女下属拉到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区附近的偏僻道路上,在车上对受害人实施了强暴。事发后,受害人报警,次日早上,党杨锋在家中被警方抓获。8月6日下午,在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干部职工大会上,洛川县委组织部宣布了对党某的免职决定。洛川县纪委通报称,党杨锋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洛川县纪委审议并报中共洛川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党杨锋开除党籍处分;经洛川县监察局报洛川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
党杨锋是于今年3月24日被任命为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在此之前,党杨锋是洛川县土基镇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