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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陕西省工商局和省消协联合下发《星级经营场所公示办法》,首次将不同类型的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星级管理,统一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消费者、机关团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该办法从经营市场的星级标准、申报与公示、公示方式与监督、晋级降级和公示取消、动态管理、激励措施、消费者协会的管理职责、工商部门的指导监督职责、关于文明诚信市场创建等十一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将过去由工商部门分别监管的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按照不同标准统一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服务监管。根据各经营场所开办者遵守法律法规、工商行政管理政策规定、消费者协会有关要求、消费者和其它组织的评价及经营场所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等情况,将经营场所由低至高区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共5个级别,由各级消费者协会通过官方网站以及在公示单位悬挂公示牌的方式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
该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实行《办法》是该局针对经营市场经营行为复杂、管理难问题,经过认真调研后提出的创新之举,对加强各类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商部门要在实际工作中,搞好行政指导,严格执行评级标准,切实发挥好《办法》作用。
本报记者 王昭玮 首席记者 姬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