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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芙蓉
青岛交运集团员工骑公共自行车,倡导低碳出行。詹海林摄
□本报驻湖北记者程芙蓉
近段时间,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旅游局长邵小丽连续跑了好几城市,就是为了考察当地的城市游客中心项目。原来,该县争取到游客中心项目,正着手规划和选址建设。但游客中心应该建在什么地方,建成后怎样更好地发挥为游客服务的作用,今后采取什么方式来运营,这些都是这位局长想要搞清楚的问题。
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旅游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在政府提供建设资金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应该由谁来管,如何管,也是值得思考和关注的问题。
一位旅游规划专家坦言,事实上,许多城市的游客中心或集散中心都只起到交通转乘作用,兼具一些旅游形象展示功能而已。有些游客中心花巨资建成后,就开起了酒店、餐管、旅游商品店等,这些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项目,最终受益者却并不一定是政府,游客也并没有在其中享受到更多的便捷服务。
中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邓辉认为,旅游公共服务不能政府包办,还是要走市场化的道路。他介绍,公共品分纯公共品和准公共品,纯公共品涉及的是关乎民生生存与发展的项目,如教育、疾控等,这些必须是由政府建设、政府直接运营的。而旅游的公共服务大部分属于准公共品,有的还是带有经营性的,如各城市的旅游集散中心,这样的项目是可以引入市场主体参与运营的。
邓辉举例说,现在为展示城市形象,吸引游客,许多地方建起了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就目前而言,这些机构绝大部分是政府出资建设的,运营也大多由政府买单。但是建一个服务中心,成立一个事业单位,养一批工作人员的模式能走多远,实在令人担忧。这种机构没有很好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久而久之,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难以调动,服务质量也很难保证。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旅游系教授舒伯阳认为,旅游公共服务项目要吸取武汉公共自行车的教训,在进行市场化动作时,事先要做好科学评估和管理设计,项目运行中要注重监管和考核,不断探索和完善。
对于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的运营问题,舒伯阳建议,可以由政府投建后,一部分功能设置为公益旅游咨询服务,还有一部分可以引入企业参与运营。具体来讲,可以通过招标,选取有品质保障的旅行社或者当地的主要旅游景区,在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设置营销窗口,直接为咨询的游客提供线路买卖或订票、订车等服务,企业可每年向政府交纳一定的场地租赁费,这些费用用于补贴公益服务的部分。这样既可以保障公益项目的运营,又可以让企业的营销“落地”,同时方便了游客,是“一举多得”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