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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在渭滨区一棋牌室打牌的张某被警方抓获,在充足的证据面前,他终于承认了2008年和2013年的两起入室强奸犯罪事实。
刑警大队:通过DNA鉴定确定嫌疑人
7月4日,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刑警大队(下简称“渭滨刑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6月25日,宝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DNA室移交给他们研判室一份鉴定信息,该信息称:2008年3月15日和2013年7月14日的两起强奸案现场提取的DNA信息与张某比中为同一人。得到这一信息后,渭滨刑警大队迅速组织人员对张某进行抓捕。
据交代,张某在2013年6月从金河劳教所放出时间不长的一天夜里,到新建路附近偷东西,大概凌晨三四点钟,他进入新建路南边靠河堤的一个家属院,进入一栋楼内寻找没有锁防盗门的人家,看到有一家老式防盗门没锁遂将防盗门打开,并用上网卡将木门捅开,进入房间后,他发现两名女性用被子和毛巾被裹着身体坐在床上,随后张某对其中一名女子实施强奸,之后逃离现场。
他还交代,在2008年上半年的一天后半夜,他从公园路一火锅店的二楼窗户进入店内,未找到现金,随后,他将单独值班的女子强奸。
警方调查发现,张某除了这两起入室强奸案外,还曾因故意伤害罪服刑4年,并因盗窃罪被行政拘留过3次。
警方提醒:如遇入室作案要冷静对待
6月26日,民警在渭滨区一棋牌室将张某抓捕,并从张某身上搜出一张上网卡,卡上面有很多刮痕,民警辨认出这是盗贼用来开门的。两次询问中,张某都百般抵赖,拒不交代。在第3次询问时,民警将鉴定书拿给他看,该鉴定结果为:犯罪现场提取的生物检材和嫌疑人张某的血样DNA数据比对具有同一性。嫌疑人张某意识到自己已被高科技锁定,最终认罪。
原来,2011年,张某因入室盗窃被抓后,警方对他进行了采血,这才有了他的DNA信息,近日,警方对他的DNA信息比对后发现,在2008年和2013年两起强奸案遗留的证据中提取的DNA与张某比中为同一人,DNA信息的比对成功,最终使得这名惯犯得以落网。
渭滨刑警大队大案中队队长周忠华提醒市民:市民应加强防范意识,出门和晚上休息时都要反锁门,晚上要记得锁窗户,楼层低的人家最好安装防护网。如遇到入室作案,要冷静对待,尽量不反抗,不激怒犯罪分子,先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要注意搜集证据,保护好现场。(记者 宋秉琴 实习生 孙瑞)
(比中:通过比对,信息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