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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令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立娱乐场所。然而,在广东潮州,一些装饰豪华艳丽的歌舞厅却公然设立在中小学校旁或学生宿舍楼门口,无证经营多年且屡查不倒,当地群众称之为“最牛夜总会”。
歌舞厅距学校不足百米
国家和广东明文规定中小学校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娱乐场所。然而,位于潮州市湘桥区南郊西路上的海悦酒店,与潮州市城西中学相邻不足百米,其二楼整层被改造成豪华歌舞厅。
记者近日来到现场,沿着宽敞的旋转楼梯进入海悦酒店二楼,一群服装艳丽的迎宾小姐列队迎候。接待经理出示了一张当日订房价格单,上面标有大小42间豪华包厢,价格从480元到1580元不等。这张订房价格单显示,当日包厢几乎全部订满。“这里有陪侍小姐,大的包厢很紧俏,得提前预订”。
记者调查获知,海悦酒店内设歌舞娱乐场属违法经营。当地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海悦酒店经营范围仅限于“大型餐馆、国内旅客住宿”;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也表明,该酒店从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
与海悦酒店类似,位于潮州湘桥区绿荣路上的鼎福大酒店,也是无证经营豪华歌舞厅。该酒店4至6层被改造成50多间豪华歌舞包厢。而与歌舞厅隔路相对,是当地城南中英文学校的学生宿舍楼。
近年来,这些邻近学校的无证歌舞厅敞开经营几无间断。“这里夜夜歌舞升平,学生家长整天提心吊胆。”当地群众说。
屡查不倒成公开秘密监管部门扯皮
对“擅自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相关法规也明令严肃查处取缔。但这些法令在潮州形同空文。当地娱乐行业人士介绍,一些“无证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屡查不倒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文化部门是娱乐场所审批、监管主体部门。潮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曾发现“海悦酒店、鼎福大酒店”等长年存在“擅自经营娱乐场所”情况,采取了“责令停业、约谈教育及函告相关部门”等措施。
相关材料显示,自2011年3月以来,当地文化部门仅对海悦酒店就进行了多达数十次的检查。然而,这些歌舞厅至今仍“照常营业”,可谓边“检查”边经营。
潮州市工商部门也是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执法部门。该局今年的一份工商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鼎福大酒店自2010年4月23日开始擅自超范围经营娱乐场所的违法行为。”但该局对此只作出“罚款1万元和没收4000多元非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究竟应由哪个部门牵头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潮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林广鹏认为,文化部门人手有限,基层甚至没有执法人员。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的取缔工作应由工商部门牵头才行。
潮州市工商局企业监管科科长施凯认为,工商部门只是发照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文化部门应积极主动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行为,如果文化部门人手不够,工商部门将大力配合。
在此背景下,当地政府部门不时发起的“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也是雷声大雨点小。2014年6月10日,潮州市再次启动了由工商、公安、文化、消防等部门组成、为期2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然而记者发现,整治期间一些“无证歌舞厅”仍在照常营业。
无证经营“缓冲”数年监管有法不依
这些矗立在学校旁的无证歌舞厅屡查不倒,凸显当地一些监管部门有法不依。这种状况扰乱了当地的娱乐场所管理秩序,并带来诸多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当地文化部门早就告知海悦酒店“因距离学校不足百米”,无法办理《娱乐场所许可证》。但在实际中,当地文化部门仍按办证“缓冲期”处理。结果在这个“缓冲期”里,海悦酒店几年如一日地无证经营。“如果说是执法不严,这种情况一直如此。”林广鹏坦承。
当地文化部门有法不依的情况也遭受质疑。当地群众投诉,在潮州,还有一家同样邻近学校的娱乐歌舞厅——华侨大厦,文化部门却一直在为其办理《娱乐场所许可证》。潮州文化部门给出的解释是,该大厦内设娱乐场所,早在国家相关规定出台前就已经存在。“既然国家法令已经出台,就应该依法停止办证。”潮州工商执法部门有关人员表示。
有法不依给当地娱乐行业管理秩序造成了混乱。首先是不公平竞争。当地娱乐行业内部人士算了一笔账,参照潮州当地歌舞娱乐行情,目前拥有40间豪华包厢的歌舞厅,每天营业额至少2万元,一个月至少60万元。按照国家规定,歌舞娱乐场所须按营业额21%上缴税。然而,这些“无证经营”歌舞厅绕过了国家税收监管,让国家税收蒙受巨额“偷漏”损失。
社会安全管理也隐患重重。据知情人介绍,2013年8月至9月,海悦酒店“擅自经营”的歌舞厅连续发生两宗刑事案件,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