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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榆阳区法院执行人员到达西安后,经过24小时的摸排守候,将王某从其家中找到,并连夜带回榆林。
2004年11月,延安市富县阳光家具(汇展)中心业主王某与广济北村签订了广济北村长城路投资建设及承包经营合同,广济北村以自身土地资源为资本,王某出资修建,并注册成立榆林市万隆家俬有限公司,经营各类家居用品。建成后,双方约定从2006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每年承包费60万元。由于王某未按时缴纳2011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的承包费,广济北村以王某违约为由向榆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腾交房屋。
此案经过一审、二审、重申、再二审等反复审理后,2013年7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双方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有效;从2013年2月1日起每年的承包费调整为200万元。王某不服判决向省高级法院申诉后被驳回。
2014年1月2日,广济北村以不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榆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拖欠2013年度承包费120万元(之前已履行80万元)、案件受理费3.84万余元、鉴定费7.5万元。此案受理后,由于无法联系到王某,即向其直接管理人员郭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尽快与被执行人联系,主动履行剩余款项,但王某通过郭某先后几次支付75万元。其间王某一直躲避不见。今年6月初,广济北村又申请执行2014年度的200万元承包费,为此,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研究执行方案,并与中级法院进行座谈,决定由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牵头,并联系西安市公安局协助执行。6月18日,找到王某后,予以司法拘留。6月20日,被执行人王某的家属及管理人员将剩余案款260.136万元一次性交清,让广济北村村委会申请执行王某合同纠纷案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