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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钱的李师傅 记者 于卓 摄
捡了407元,西安69岁的李师傅贴告示寻找失主4天,无人认领,便添了93元凑齐500元钱,捐给在省人民医院住院的一名白血病患者。李师傅说:“如果以后找到了失主,就用自己的钱还给人家。”
老人添了93元50元是借的 43元是“私房钱”
6月30日上午8时许,李师傅送孙女上学返回的路上,在小南门外的路边捡到了一卷钱,4张100元、1张5元、2张1元共计407元。
李师傅说,当时他大喊“谁丢了钱”,有几个人跑过来都说是自己丢的,但他们所说的钱数对不上。于是,他借来纸笔,写了3张招领告示,贴在附近的树上,并将自己的电话和住址留给附近的公厕管理员,让对方帮忙留意是否有人来找钱。
4天过去了,李师傅没有找到失主,他决定添上93元,凑成500元,捐给有需要的人。7月4日中午,李师傅来到省人民医院,在医生推荐下,将钱交给25岁白血病患者陈勃。
昨日,在振兴路一小区,李师傅说,之所以捐给白血病患者,是因为他姐姐因白血病去世,他曾目睹了姐姐的痛苦,“我添了93元,凑齐500元,希望整数能给小伙带来好运。”
李师傅是西安市环保局的退休干部,每月退休工资4000多元,但工资卡由老伴管着,添的这93元,有50元是向小区一家麻将馆老板借的,其余43元是平时买菜省下没有上交老伴的零钱。李师傅说,也曾想过把钱交到派出所或环城公园管理办公室,但后来还是选择捐给穷苦的患病者,“如果找到丢钱的失主,我就用自己的钱还给人家。”
老人捐钱时说是捡的受捐者:或许是善意的谎言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省人民医院血液科见到了陈勃。陈勃说,他家在周至县农村,父母务农,自己在无锡一家电子厂上班,今年3月查出白血病,已花去家中20多万元。7月4日中午,一位六七十岁的老大爷(即李师傅)来到病房,给他捐了500元,说了几句鼓励他的话就离开了,没留姓名和电话。
陈勃说:“老人说钱是他捡的,因为没找见失主,所以捐了出来,或许这是老人善意的谎言,如果真是捡的,我也深表感激。”
省人民医院血液科一位医生说,7月4日中午,一位老人来到医生办公室说自己想捐500元,给一位家庭困难、年轻的白血病患者,医生便推荐了陈勃,老人捐钱后并没有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
捡的钱能否捐献?有人说行有人说不行
采访中,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捡到的钱能否捐献给他人?小南门附近环城公园公厕管理人员蔡秦岭目睹了李师傅捡钱后寻找失主的过程,他赞同李师傅捐钱的做法,“找不到失主,捐给病人也好。”
西安市公安局一位民警说,将捡到的钱捐给他人并不妥当,因为他并没有处置这笔钱的权利,捡到的钱应该交给警方,公示6个月没有找到失主后,这笔钱将归国家所有。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麦昌认为,公民的确无权利处置拾到物,但钱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老人虽然把钱捐了,但表示找到失主后会归还,因此,老人的做法不违反法律,也不违反道德。此外,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拾到物一定要给国家,由国家来处理。记者 赵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