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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建设中,西安市人防办法规与平战处原处长张小平先后11次收受投资方“感谢费”共计25万元。近日,他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逢年过节时收受承建方“感谢费”
2006年12月起,张小平先后任西安市人防办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法规与平战处处长。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小平在担任法规与平战处处长期间,具体负责唐延路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的协调和办理。该项目承建单位西安蓝都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蓝都置业)总经理倪某为感谢张小平在项目建设中的协调、帮助,于2010年至2013年春节、中秋等节日前后,分11次送给张小平现金共计25万元,张小平予以收受。
去年底,检察机关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张小平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并无异议。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6月,唐延路地下人防工程由西安市人防办立项,蓝都置业投资建设后享有该项目50年的使用权。张小平是甲方代表,主要负责管理和协调办理该项目的相关手续。期间,张小平帮忙给蓝都置业协调处理电缆迁移、渣土排放、下水管线图查找、工程施工方案等事项。考虑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张小平协调,倪某从2010年至2013年逢春节、中秋节等节日,先后11次送给张小平25万元“感谢费”。张小平将钱用于个人日常花销及藏匿于家中。
被调查期间主动交代受贿事实
辩护人提出,张小平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退交了全部受贿赃款,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庭能对其减轻处罚。
据了解,2013年9月在接受纪委调查期间,在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不成立的情况下,张小平主动交代了受贿事实。案发后,办案机关根据张小平交代,起获其藏匿的赃款15万元,其家属代其退交剩余10万元赃款。
张小平之妻证言显示,2013年9月初,张小平交给她一个鞋盒让她放好,后来,纪委到家里调查,她才知道鞋盒里放了15万元现金。后来,办案机关在张小平妻子的姐姐家提取了这15万元。
法院认为,张小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感谢费共25万元,构成受贿罪。虽然其没有自动投案,但在接受调查期间,在办案机关所掌握的受贿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本案受贿罪行,应以自首论。考虑到退交赃款、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可依法减轻处罚。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受贿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所涉人防工程系西北地区规模最大
记者查询到,2010年3月27日,多家媒体刊发了唐延路人防一期工程开工的消息。该工程东西宽115米,南北长278米,防护等级6级,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建设周期预计一年半。建成后是西北地区档次最高、规模最大的单建人防工程,同时成为西安市一处高档次的娱乐、购物、休闲场所。
据当时的西安市人防办负责人介绍,该工程还是第一个全部引进社会资金建设的人防工程项目。(记者 景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