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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都市报讯(记者赵福生马秀红)6月18日,本报报道了“咸阳‘丽彩·溪悦城’楼盘公然违反国家‘禁墅令’,违规建造别墅、宣传、售卖别墅”一事,报道见报后,有读者反映,咸阳市物价局网站违反国家政策,为咸阳高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丽彩·溪悦城”项目部分商品房备案“住宅别墅”。
记者登录咸阳市物价局网站查询,在该局网站首页“商品房价格备案”栏目频道,点击进入即可看到该局公示的“丽彩·溪悦城”1期南区1#——20#咸阳高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表中,房屋用途一栏中为“住宅别墅”,楼盘均价为19800元/㎡。
记者来到咸阳市物价局采访,该局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归该局物价检查所管,经联系,物价检查所的李亚林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李亚林所长告诉记者,该所是在对咸阳高科实业提供的“丽彩·溪悦城”项目“五证”看了原件留取复印件后,进行的备案公示。咸阳市住建局核准的价格是多少,批复的住宅用途是什么,该所就按什么备案。问及西安普通商品房均价六千元,咸阳市普通商品房要远远低于西安的价格,为何咸阳“丽彩·溪悦城”楼盘部分住宅均价会备案为19800元/㎡?李所长回答,19800元/㎡,只是备案价格上限,开发商在销售房屋中,只能低于这个价格,不能高于这个价格。这个价格不归物价局审核,也是由住建局测评的。
记者提出查看“丽彩·溪悦城”备案的原始资料,李亚林所长说没办法提供,让记者去发证的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去查。
在咸阳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两局均表示,他们不会批准“别墅住宅”。物价局备案“住宅别墅”,由物价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