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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有效改善农村基础条件,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吴堡县采取“五大措施”确保今年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新农村建设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农工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党委、政府全力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推行每个新建示范村由一名县级领导、一名包村部门领导、一名农工部领导、一名乡镇领导、一名挂职干部合力包建的“五个一”新农村建设推进机制。从县直部门中选择5个经济实力强、帮扶力度大的部门帮助新建示范村,各示范村要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本村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及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搞好舆论宣传。县电视台、县委网站、政府网站、吴堡报、吴堡微信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专版、注重宣传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优秀成果和好的经验做法,用先进典型影响和鼓舞群众。广电、宣传等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引导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稳定财政收入。县财政将原来每年300万元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提高到500万元,大力扶持新建村与巩固村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其他涉农项目资金未覆盖到的项目建设补贴,如旧房改造、庭院建设、通户道路等人居环境整治和村间主干道、道路拦水带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补贴,做到专款专用。
整合涉农资金。县级各相关部门根据《关于整合捆绑项目资金建设新农村使用办法》的要求,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司其职、各记成果”的原则,捆绑使用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县级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调整投资方向,将争取到的涉农项目资金尽量“打包”整合,“捆绑”使用,尽量向示范村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广泛动员民营企业、成功人士等社会力量积极资助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引导信贷资金和民间资金向新农村建设转移,形成“各级政府投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包扶单位助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的整合投资机制。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设公开栏,按统一要求定期公布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禁止克扣和挪用,村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
加强督查考核。县新农办、督查办要经常性地深入各示范村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与通报批评,同时按新农办与示范村签订的协议书执行。年底,县新农办组织县财政、发改、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示范村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年终,对圆满完成建设任务的新农村示范村和在今年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编辑:谢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