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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谢斌实习生李梦倩张宇)近乎20年的时间都过去了,就连当时“合伙”买房的人也已经去世,然而两家的矛盾却依然没解决。
老马和老李同是周至县翠峰镇官村的村民。20多年前,两人以按份共有的方式购买了村集体所有的一处老房子,房子共有3间,老马拥有其中的2间,老李拥有1间。1995年,老马提出想要把自己的2间拆除重建,然而由于老房子是砖木一体结构的,若要拆除其中两间,势必会毁损到老李的另外一间,因此老李坚决不同意,两家人也因为此事开始结了怨。
一晃19年过去了,老李已经过世,曾经的老房子如今也早已无法居住,必须要进行拆除,然而老李的四个儿子却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依旧对拆除房屋进行阻拦。两家闹得很僵,最终闹到了周至法院。
马宁生是周至法院在官村聘请的调解员,他在了解了这件事的具体情况后,考虑到两家人积怨较深,马宁生先是耐心做老李家四个儿子的思想工作,消除对抗情绪,又考虑老马的实际生活困难,将邻里互助等村规民俗融入调解过程。7月中旬,在马宁生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最终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老李家的四个儿子同意将房屋以13000元的价格卖给老马,并承诺5日内清理完毕。等了近20年,老马终于可以顺利建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