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短信诈骗获刑2年罚款12万
2014-7-3 13:49:0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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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首席记者 熊玺) 今年31岁的李刚是蓝田人,打工的时候认识了许某、王某等3人。因李刚收到的一条诈骗短信,几个人也打算用这样的诈骗短信去骗人。2013年4月,李刚等3人合伙出资购买非法短信群发设备(伪基站),并将该设备安装在王某名下的长城牌汽车上。2013年7月至11月,该团伙利用非法短信群发设备(伪基站)先后在
西安、广州、上海等地发送银行密码器升级、活动中奖、贷款、增值税发票等内容的垃圾短信,获利11万余元。
李刚的辩护人辩称应当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定罪,对此法院调查认为,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构成必须有使用“伪基站”的行为被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的这一前置条件,本案不具有曾被责令停止的情形;同时,该罪的构成还必须有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条件,被告人的行为客观上虽有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但无造成严重后果的证据;其次,本案各被告人的主观故意亦不是扰乱公共秩序。故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最终法院判处,李刚3人犯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判处最后参与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
编辑:席姗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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