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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确定了17所高职院校实施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省招办昨日发出通知,将于9月1日至3日进行报名,每个考生最多可向3所学校提出申请,但最终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
省招办表示,实施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录取试点,是为推进我省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高职院校人才选拔多样性。与以往以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招生录取方式相比,该试点更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省招办要求,各试点院校9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细则。综合评价可参考但不局限于以下基本要素: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参加2014年高考的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作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2014年“三校生”单招考试成绩、试点院校或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原毕业学校对考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品德等基本素养的写实性评价结果等。
报考综合评价注册入学的考生,必须已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申请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时尚未被任何普通高校录取,且在今年高考中无违纪作弊行为。9月1日至3日,考生持本人2014年高考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报名申请。经县(区)招办审查合格的考生,9月10日前自主选择并向不超过3所试点院校提出入学申请,具体时间安排与办法由试点院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9月18日,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上公示各试点院校预录取考生名单。9月29日前,被预录取的考生持通知书到试点院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被多所试点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定1所院校报到入学。(记者刘振实习生张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