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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郭晓斌 通讯员 张伟峰)7月28日,记者从省食安办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肉类生产经营行为,严查重处肉类食品违法行为,省食安办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将保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的重点,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市食品安全办组织农业、畜牧、食药监、公安、民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对肉类屠宰场、肉制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集贸市场、超市、肉食店和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肉及肉制品,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肉品以及无证章、腐败变质肉品。要加强对牛羊肉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环境、生产经营许可、清真标志等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要坚决清理、查处和取缔。
《通知》强调,各地市要集中打击掺杂使假、私屠滥宰,收购、加工、销售病死肉、注水肉、劣质肉经营行为,对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生猪、牛、羊、禽行为,及非定点厂生产加工未经检疫检验“白条肉”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要做到“严查、严办、严处”。对购销、屠宰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坚决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