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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整治大操大办不良风气作为解决“四风”问题的一个重点突破口,向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不良之风正式“亮剑”。
强化制度规范婚丧嫁娶事宜审批程序
制度是一切管理工作的源头,整治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不良之风关键在于制度约束。
府谷县纪检部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广泛征求各方面、各层面干部群众意见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后的《暂行规定》,从适用范围、审批申报制度、办理事宜要求、参加事宜要求、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学习宣传、举报受理等方面做作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
按照《暂行规定》,只有在办理结婚、丧葬事宜可以宴请非亲戚人员,其他事宜严禁宴请非亲戚关系人员。举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要实行事前审批、事后申报和公开公示,在办理事宜前和办理事宜后,分别将审批和办理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办理事宜时,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确有特殊原因不得超过300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的结婚和丧葬事宜时,礼金一律不得超过300元。严禁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的订婚、满月、生日、开锁、乔迁、升学、参军、参加工作、调动、晋职晋级等事宜。
广泛宣传营造文明节俭社会氛围
《暂行规定》出台后,府谷县纪检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多渠道宣传,全方位报道,全面提高《暂行规定》的社会影响力。协调组织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等单位向全县学校、妇女和非公经济人士发出倡议,倡议人们文明节俭办事,坚决杜绝大操大办行为。
第一时间派13个宣讲组深入到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对《暂行规定》进行宣讲,并与各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签订了承诺书。共有72个党政机关、219个事业单位、8个人民团体和21个国有企业,12010余名党员干部做出严格遵守规定的承诺书。
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府谷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之风有了明显逆转。审批申报制度全面落实,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宴请现象全面杜绝,办理婚丧事宜规模明显缩小,原来动辄几十桌宴请的现象基本绝迹,大多变为十桌左右的家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