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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航深圳分公司获悉,随着暑运旺季的到来,出门旅游探亲的旅客越来越多,孕妇乘机出行数量也有所增加。但航企提醒,高空飞行中空气含量低,怀孕超过9个月的孕妇不能搭乘飞机。
据介绍,怀孕32周或不足32周的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可按一般旅客运输。怀孕超过32周的孕妇乘机,应提供包括怀孕时间等内容的医生诊断证明。怀孕32 周以上至36 周的孕妇旅客在办理登记牌手续时,旅客应先填写一式三份的“特殊旅客(孕妇)乘机申请书”,并提供“医疗证明或诊断证明书”,经检查符合运输条件后,方能办理登机手续。怀孕超过9个月(36周),预产期在4周以内,或预产期不确定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航空公司是不予接受运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