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香港旅行团小费以及旅行社下月起划一上调的“建议服务收费”,由于均由业界组成的旅游业议会批准收费水平,或涉“合谋定价”,有机会违反明年生效的《竞争条例》。
据悉,有竞委会委员已提出关注。而旅议会承认,正就此寻求法律意见,或在条例生效后申请豁免。但有熟悉竞争条例的学者估计此难获豁免。
香港旅游业议会上周宣布,批准香港旅行社下月一号上调“建议服务收费”,旅议会划一订明新收费水平,又增加新收费项目。下月起消费者透过旅行社代订机票,或更改机票数据的服务费,将加价两至五成。
香港旅议会主席胡兆英接受查询时承认,一般涉及旅行社调整价格的决定,都是由业界代表组成的票务委员会开会讨论而得出。但他强调,价格的项目,例如“小费”及“服务费”,只属建议性质,无硬性规定,通常有一半旅行社都不跟随建议,故不认为做法违反竞争条例。
胡兆英又指,行内统一建议价格的做法沿用已久,主要目的是为给予市民参考准则,好让市民对旅行社收费能“心中有底”。而对于业界来说,也能避免出现恶性竞争,降低旅行社倒闭风险。他透露,旅议会正就此寻求法律意见,若证实抵触《竞争条例》,将考虑申请豁免或撤销做法。
竞争事务委员会回应查询时指,由于《竞争条例》尚未全面实施,竞委会不会就个别行为作出评论。竞委会稍后会联络旅议会,作进一步沟通及讨论,而《竞争条例》并没有追溯效力,但在条例全面实施后,一切导致妨碍、限制或扭曲在香港的竞争的行为均属违法。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回复指,个别个案是否违反《竞争条例》须经调查后才能确认。待《竞争条例》全面生效后,如竞委会有合理理由怀疑,可视乎情况跟进。
消委会竞争政策研究小组增选委员、港大法律学院助理教授郭晓晖指出,划一建议收费的做法,虽然只属建议,但欧盟有案例表明,若跟随建议的会员占大多数,仍有机会违反竞争条例。
郭建议,若担心消费者吸收的信息不足,可将所有营商者的收费逐一报价,同时设立“赔偿机制”,避免恶性竞争致企业倒闭,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郭直言,业界商讨定价的做法或涉及“合谋定价”,若申请豁免,须视乎做法是否能促进经济效益,包括对市场的贡献、成果是否与消费者分享、有无可避免方法以及对市场的影响等。而有关做法一旦裁定违例,可判罚该企业年度本地营业额的10%。
事实上,商界正关注即将实施的合谋定价规管。香港工业总会主席刘展灏表示,4大商会日常的联系紧密,会就社会各项议题开会讨论应对方案,但日后为免触犯竞争条例,以后会避谈涉及价钱的议题,加价与否会交由各商会自行决定。
编辑:秦人
关键词:香港 旅行社 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