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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多月前,榆林人朱先生将轿车借给儿子的朋友,不料车被暂扣。他到交警部门要车被拒绝,对方要暂扣单,而暂扣单却在借车人手中,而借用车的人不知所踪。
好心借车迟迟不见归还
7月17日上午,朱先生再次来到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指定的停车场内,看到已暴晒两个多月的爱车,心疼不已。“天天暴晒,轮胎都瘪了。”朱先生说,5月8日,儿子的朋友、榆阳区人李某来借车,“我虽然不太愿意,但还是借给了他”,朱先生再三叮嘱,要赶在当日中午前将车归还。此后,他和儿子多次给李某打电话让还车,开始李某一直借故推诿,后来干脆联系不上了。6月初,朱先生打听到,李某用车时,因未悬挂后车牌,车被交警查扣了。朱先生提出取车请求时,“民警说,查扣车时开具了暂扣单,无论是谁来取车,应将暂扣单出示后接受处罚,方可取车。”朱先生提供行驶证等,证明他就是车主,也愿接受处罚,但依旧不行。
为找到李某要车辆暂扣单,朱先生向警方报案,对方答复这属于纠纷,建议他到法院起诉李某。6月11日,朱先生又将李某告上法院。榆阳区法院虽已受理此案,但因李某仍未找到,案子处于搁置状态。
据了解,李某今年26岁,榆阳区人,因吸毒被警方多次打击处理。
交警:首次遇到这样的事
交警二大队上郡路中队民警称,5月18日查扣了驾驶员李某所驾驶的一辆陕KV74××起亚小轿车。该车只悬挂前牌,未悬挂后牌,被查扣后一直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民警说,当时给驾驶员李某开了暂扣单,但此后一直没见有人来处理。直到最近车主朱先生现身,但却没有暂扣单。
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谢文智说,按规定,车辆被暂扣后,被处理人必须拿暂扣凭证接受完处罚后,方可予以放车。朱先生这样的情况也是第一次遇到,到底该怎么办,目前还在商讨中。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律师贺睿说,有证据证明被扣车辆是朱先生本人所有,且无其他纠纷,当朱先生提出取车时,交警部门可人性化处理,尽快放车。 截至昨日发稿,此事还在进一步商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