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彬县人民法院
炎炎夏日,在傍晚吃烤肉喝啤酒是一大乐事。
今年劳动节前夕,李亮与一群朋友相约一起吃饭、喝酒。晚9时许,饭罢酒毕,大家醉意醺醺地各自回家。
李亮只身回家,由于酒后神志不清,竟只穿内裤误闯入陌生人张鹏经营的小卖部。一进小店,大家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李亮。而李亮大概以为是在自己家里,伸手就去拿水喝。
“你干嘛?”张鹏喝住。“我拿我家东西,关你啥事!”李亮嘴里含含糊糊地不听劝,执意去拿店内商品。
对方一看情况就知道是碰到醉汉了,“你赶紧出去,别妨碍我做生意。”
李亮听后不服气,双方厮打起来,李亮顺手拿起扳手打在张鹏的头部,致张鹏受伤倒地,随后张鹏的邻居报警并将他送至医院住院治疗。
闻讯赶来的民警对李亮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的决定。
张鹏出院后,将李亮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法院经审理认为,李亮醉酒后闯入张鹏经营的小卖部,用扳手殴打对方,致头部受伤入院治疗,侵犯了张鹏的身体健康权,张鹏无过错,所以李亮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笔记心情:
朋友小聚,喝酒本为助兴。但若饮酒无度,不仅伤自己的身体,还可能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