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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秦都区最高奖励2万元

2014-7-21 9:47:00  来源:[CopyFrom]  进入论坛

近日,从秦都区政府获悉,秦都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正式通过审议开始执行,设立50万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资金,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可利用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同时,市民也可以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33326000向我们反映。

举报可实名或匿名

昨日,秦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蔺三利介绍,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在探索食品监督新机制中,秦都区设立专项资金50万元,重奖线索举报人,借此激发群众共同监督。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奖励办法》共分为21条,对举报类型、奖励范围、奖励级别、兑现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秦都区食安办及10个职能部门举报电话在区政府网站等进行公布。

“为鼓励群众无缝隙、全方位地监督,我们对营业证照、滥用添加剂、检验检疫、以次充好等14类近百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明确规定方便群众监督。”蔺三利称,在举报方式上,采取实名、匿名相结合,在违法案件和举报线索调查处理完毕后,接到《举报奖励通知书》30日内,举报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匿名举报的6位密码,到相关部门领取奖金。

奖励最先举报人

据悉,秦都区将举报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举报指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的违法事实,并能够提供关键证据和票据,并积极协助案件的调查,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

二级举报指能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的违法事实,并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并协助案件调查,经查证,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

三级举报指已取得部分重要证据,但尚未对违法事实进行直接核实,仅提供查办线索,未配合案件调查,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蔺三利介绍,属于一级举报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奖励,“对于举报生产经营有毒有害或给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并查实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奖励。”

同一线索有两个以上举报人先后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对同一案件的举报奖励不得重复发放。奖励办法执行5年

秦都区在加大群众监督的同时,对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行为也进行严厉打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同时,秦都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要求监管部门立即受理并开展查处,并在15日内办结,同时在处罚决定生效起20个工作日内发出《举报奖励领取通知书》或者《不予奖励通知书》。

在明确举报人权利的同时,秦都区也明确举报人义务,要求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确保奖励制度的延续性和连贯性,使群众监督长效化,奖励办法将在5年内长期执行。

(记者 宋雨浓)

(通讯员 苏艳利)

相关链接:14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举报发生在秦都行政区域内的下列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属于奖励范围:

1.种植、养殖、加工、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及限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非法添加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

2.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

3.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成品;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水产等及其制成品的;

4.经营应当检疫检测却未检疫检测或检疫检测不合格的国外进口食品的;

5.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6.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商标、质量标志或名优产品标志的;

7.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的;

8.销售失效、变质、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或者伪造、涂改食品生产日期延长明示保质期的;

9.未取得《屠宰许可证》私屠滥宰的;

10.应当取得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从事生产经营食品的;

11.不具备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生产具有清真标识食品的;

12.生产清真食品时添加使用非清真食品原料、辅料的;

13.未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范围、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滥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

14.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食品安全举报电话

秦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别公布了举报电话,明确举报受理部门和有效联系方式,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线索的举报,依法调查处理。

秦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秦都区疾控中心五楼电话:33550961

邮编:712000 邮箱:qdqsaw@126.com

秦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举报投诉电话

秦都区农牧局:15719204899

秦都区食药局:33221519

秦都区教育局:33312061

秦都区粮食局:33212855

秦都区水利局:33222766

秦都区民宗局:33552958

公安秦都分局:33880500

公安高新分局:33339513

公安彩虹分局:33333110

环保秦都分局:33329331


编辑:秦人
关键词:举报 食品安全 违法行为 秦都区 最高奖励 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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